本报济宁讯(记者 张帆)记者日前从市文明委获悉,为深入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持续深化全市公民文明出行专项行动,我市将于本月开展城区文明出行专项整治。
据了解,本次专项行动将重点对公共交通、公共秩序、公共环境三个方面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公共交通方面,将以治理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车窗抛物、随意变道、乱停乱放,非机动车闯红灯、乱穿道路、乱停乱放、逆向行驶和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乱穿道路为重点;公共秩序方面,将以治理公共场所不自觉排队、大声喧哗、吸烟为重点;公共环境方面,将以治理道路、景区、公园、广场、车站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为重点,通过教育引导与依法治理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市民文明行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