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8日,被执行人孔某在法院执行笔录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后,用无奈的口吻对执行人员说“你们简直比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还厉害,太认真了。”
事情还得从2012年6月14日,被执行人孔某因做生意向申请执行人借款30000元,双方口头约定借款利率为月息2分,后经催要,被告迟迟不还。后经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孔某到期后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汶上县法院通过打电话、走访等方式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未果。通过司法查控,被执行人亦无财产可供执行。在案件陷入僵局时,申请人向法院反映被执行人有一个起诉他人的案件即将开庭。执行人员捕捉到这一信息后,迅速与承办法官联系,了解相关情况。2017年8月31日,执行人员发现被执行人孔某与其案件被告人私下达成和解并已交接完毕。经查,该笔钱款汇入其代理人账户。执行人员随即传讯了该案被告人,对其做了细致耐心的说服教育工作。并调取了收款人给被告打款人出具的收条及打款凭证,同时对该笔款项予以冻结并向该委托代理人下达裁定文书。在大量的证据面前被执行人认识到自身错误并承认了串通规避执行的事实后,法院对该笔款项进行司法扣划,该案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