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11时,汶上交警大队民警在白石镇郭林村附近开展路巡路查时,发现一辆无牌面包车,民警向前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是4月份前来申请车辆报废的李某某。
李某某4月份来交警三中队申请过车辆报废,称自己的一辆面包车当废铁卖了,把车牌与行车证交上来了。当时三中队民警向李某某讲法律政策,讲驾驶报废车上路的危害,李某某只好承认车辆在家中存放着,准备接孩子用。民警联系好报废车回收公司与李某某前去家里拖车时,他妻子胡某某不同意报废处理,并且一直辱骂李某某,当时民警与回收公司只好让李某某与他妻子商量好再来拖车,并告知他车辆不可上路行驶了。
后经进一步核实,该车未投保强制责任险并达到报废标准,驾驶员李某某,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最后对李某某做出无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投强制责任险车辆﹑驾驶报废车罚款4400元并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通讯员 陈执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