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20171021-3号关于“曲阜市东开发区房山镇齐王官庄村,鑫宇家具,喷漆异味严重”的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该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曲阜市鑫宇家具有限公司位于曲阜市经济开发区,防山镇齐王官庄村北约300米,隶属于曲阜鲁城街道办事处。该企业于2007年11月建厂,主要从事实木橱柜家具的生产加工,年加工橱柜2万套,配有6条喷漆生产线,设置了水帘式漆雾吸收设施,喷淋水循环使用,无外排。2007年9月26日,曲阜市环保局批复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2009年11月10日,通过了曲阜市环保局组织的环保验收。
2017年8月1日,该企业按照山东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鲁厅字【2017】35号)和济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通知》(济环函【2017】78号)的要求进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订购了VOCS治理设备。目前,该企业VOCS治理设备已全部到位,正在安装调试中。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17年10月24日,曲阜市环保局进行了现场调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停产。
经调查,该企业木加工车间存在近期生产记录,喷漆生产线VOCS治理设施老化,VOCS废气收集率低、处理效果差,现场有较浓油漆刺鼻气味。
三、查处整改情况
曲阜市环保局已对该企业进行立案处罚,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罚款两万元,责令其停产整改。目前,该企业已停产整改。
曲阜市环境保护局、鲁城街道办事处将进一步加大对该企业的巡查力度,督导该企业加快安装VOCS治理设施,未经环保验收不得恢复生产。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