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下午3时许,在邹城市境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棕色商务车与一辆灰色轿车“吻”在了一起,民警经过询问了解到,商务车驾驶人由北向南正常行驶至案发地点时,手机突然响了,驾驶人立即伸手拿过手机接听,谁知在拿到手机的瞬间,听到一声巨响,然后就天旋地转起来。等反应过来时,商务车已与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灰色小轿车狠狠地“吻”在了一起。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电话、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最终,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商务车驾驶人进行相关的处罚,并责令其承担全部的车辆维修费用。
通讯员 李凡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