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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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

鱼台县纪委

切实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实效

本报鱼台讯(通讯员 王跃 张扬)今年以来,鱼台县纪委积极探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转变执纪理念,突出监督重点,维护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

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召开全县“两个责任”任务分工大会,制定下发《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任务分工的意见》《鱼台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逐层签订目标责任书,逐级传导压力。建立县乡村“三级约谈”提醒制度,全县形成了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约谈提醒并签字背书的工作常态。严格执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鱼台县“为官不为、懒政庸政怠政”问责办法》,建立健全“一案双查”责任追究体系,今年以来全县问责追究党员干部49人,点名道姓通报49人,4个党组织,推动问责制度成为常态。

坚持抓小抓早,深化作风建设。严格用纪律约束党员干部,堵住源头初始,把“四种形态”真正体现和运用到工作的各个方面。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健全完善“四风”问题监督检查、督查督办、通报曝光、问责追究机制。紧盯重要节点,开展监督执纪,对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格把好问题线索筛选关口,抓早抓小,及时发现、核查违反纪律和规矩的问题,对反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一般轻微违纪问题,综合运用批评教育、函询、诫勉谈话等手段“治病救人”,让有问题苗头的党员干部红脸出汗、及时警醒。今年以来,全县共函询党员干部12人(次),诫勉谈话15人。

强化实践运用,贯穿执纪始终。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着眼“大多数”,宽严相济“正歪树”,盯紧“少数”,动辄则咎“治病树”,严防“极极少数”,重典治乱“拔烂树”。今年以来,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98人次,其中谈话函询等第一种形态109人次,占处分人数的55%;对违纪情节较轻或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适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等轻处分58人次,占处分人数的29%;对严重违犯党的纪律、严重失职失察、造成严重后果的,适用第三种形态,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等重处分并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等重处分19人次,占10%;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适用第四种形态,立案审查,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处分12人次,占处分人数的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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