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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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

关于启用电子警察设备的公告

为了规范行车秩序,缓解交通拥堵,促进市民文明出行,金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实际道路情况,决定自2017年10月10日起在以下路口、路段启用电子警察设备,对机动车闯红灯、不按导向行驶、机动车逆向行驶、超速行驶、违反禁止标线及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

电子警察抓拍点:文化路与惠民路路口,春秋路与中心街路口,春秋路与金城路路口,山阳路与金珠路路口,山阳路与光明路路口,S346与鱼山路路口,金丰线与三八线路口,金丰线与开元大道路口,南外环与S346路口,G105国道与金水路路口,G105国道与金城路路口,滨河路与S346路口(S346沙河桥东侧),金司路与S346路口(王丕镇政府西路口),金丰线郭七楼卡口,三八线东卡口(卜集镇许桥村附近),鱼山街道沙河社区卡口,S348140公里处卡口(兴隆李草庙附近),开元大道东沟大桥西卡口,105国道662公里处(105国道单县交界处)。

望广大驾驶员朋友在途经上述路口、路段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实按照道路标志、标线指示行驶。

特此公告

金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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