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刘雪华 李洪菊
法德文化广场遍布城乡、普法队伍日益健全、谁执法谁普法、“和为贵”调解室践行枫桥经验……“七五”普法开展以来,金乡县司法局“成绩单”越写越厚,亮点纷呈。
“七五”普法期间,金乡县司法局把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作为抓发展、促改革、惠民生、保稳定的重要举措,自觉担当起推进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普法责任机制,持续开展普法主题行动,积极打造金乡特色法治品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2018年县司法局被省普法办授予“‘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9年金乡县代表济宁市顺利通过省厅开展的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复核复验。
法治文化建设推陈出新
秉持着“法律进景区”的设计理念,金乡县司法局将“法德共进”文化与园区景点、设施等相融合,赋予该县羊山景区地质公园新的文化生命力,实现了学法休闲两相宜。这是金乡县加强法治文化、大力推进“1+3+N”法治文化实体工程建设的一个缩影。在蒜乡大地,像这般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阵地遍布城乡。
目前,全县已经建设完成极具特色、内容丰富的镇级法德文化广场(公园)13处,村(社区)级法德文化广场(公园)41处;法治驿站、法治长廊、法德讲堂、法治小径等法治宣传教育景观元素600余处,基本实现了县、镇、村三级法治文化实体阵地全覆盖。金乡县还创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36个,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31个。
在一线普法风风火火开展的同时,该局还积极创新新媒体载体,录制普法访谈节目、设立司法之窗,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送和转发相关法律案例、法律动态,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引导政府和群众跟着法律走。并在全省率先推出“蒜小法”金乡普法形象标志,围绕这一形象制作衍生出更多的普法产品。
“谁执法谁普法”落地生根
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推行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是新时代全民普法的重要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金乡县牢牢牵住“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不断优化法治宣传教育运行体制机制,扎实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农业法、环保法、劳动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全县各镇街、各部门单位、各学校累计开展宪法和法律宣传活动42000多场(次),累计制作发放各类各种普法宣传彩页、手册、书籍80万份,发放宣传袋、围裙、卡片、挂历等实物50万余份。
创新组建提升普法队伍
在基层社会治理中,金乡县司法局以法治宣传教育为先导,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提高村(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在教育基地给重点人群“青少年学生”和“党员干部”开展法德教育活动,提高重点人群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村居法律顾问和村干部、人民调解员、村民中,大力培养“法律明白人”,各村居社区共推荐申报1044名乡村法律明白人,确保了每个村至少有一位法律骨干,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普法宣传、村务治理等工作。
此外,金乡县还专门组建了多支普法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及普法宣传、法治文艺、集中宣讲等活动。目前,我县共有普法志愿者3340人,普法讲师1766人,普法文艺志愿者640人;组建了“七五”普法青少年宣讲团队伍,建立法治副校长队伍。
矛盾纠纷化解多元机制
夯实基层治理基石
金乡县司法局积极推进“互联网+网格化+多部门”+“司法确认”的“3+1”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建设,加强“诉调对接”“警调对接”“信调对接”的协调联动,推动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截止目前,全县共建成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和派驻调解室58个。13个镇街全部设立矛盾预警调处指挥中心,649个村居社区建立了和为贵调解室,五星级“和为贵”调解室达到59处。丰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文化、“和为贵”文化理念,不断在“和为贵”调解室调解桌、法治文化、调解文化上创新实践,打造“有特色”“个性化”的调解文化品牌。推行“智慧民调”网上大数据应用,按照“凡调尽录”的原则,将排查、化解的矛盾纠纷及时录入系统。目前,全县已成功受理各类纠纷2100多件,调解成功率达98.5%,预防群体性案件61件,防止民转刑案件12件,县域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民生环境更加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