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6月18日讯(记者 王粲)今天下午,在收看了全省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视频会议后,我市召开分会场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于永生出席并安排部署我市下步工作任务。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我市认清形势,提高站位,开展了四项改革工作。一是合并审批事项,对由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二是压减审批材料,对于前期已提交的或可由政府内部获取的申请材料,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供;三是推行“审管分离”,减少前期审批流程,由原审批部门强化后期监管工作,通过建设“审管分离”平台将审批信息直接推送,实现审批与监管的无缝连接;四是推行“一项目一流程”模式,制定量体裁衣式的审批流程,有针对性地开展并联审批、容缺受理、联合图审、联合验收等工作,充分体现了“一枚印章管审批”的制度优势。
各县(市、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均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