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19日
第02版:

梁山县:支持供销社开展村社共建 加强乡村振兴

■本报记者 高晓彬

近日,梁山县委办公室印发《梁山县开展农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推动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明确通过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领办生产经营型合作社、领办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入股优质企业或开展合作经营等方式,到2022年,每个乡镇(街道)有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的村达到行政村总数的80%以上,力争带动有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的村集体收入全部达到10万元以上。旨在通过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将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同合作社的市场优势、生产优势双向融合,实现村集体收入明显增加、农民群众收入明显增加、村党组织组织力明显增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增强,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梁山县成立全县农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培训推广组、技术服务组、为农服务组等4个专项推进组,分别设在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联合社,县供销社联合社负责为土地规模经营、农业生产提供农资良种供应、智能配肥、农机服务、病虫害统防统治、烘干仓储(冷藏加工)、农民培训等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系列化服务。

到2020年底,各乡镇至少成立一个规范运作、形成收益、示范引领作用强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每个服务区至少建成一个土地股份合作社。结合村社共建,引导村集体以相关村集体资源、土地整合增溢、货币等入股,并参与或主持合作社规划运营、监督管理和利益分配,负责协调社员组织、土地整合入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及相关政策的争取与扶持等工作。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或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资金及设施设备等入股,参与合作社发展规划、种植计划、运营服务、监督管理和利益分配,负责技术指导培训、土地托管、相关扶持政策协调争取等工作。家庭农户负责自身土地入股整合,服从成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的决策,积极参与运营监督和管理等工作,享受合作社分红。托管服务主体负责耕、种、管、收、储、加、销全程托管及农资供应、技术指导和培训等系列化服务,也可以入股参与经营和分红,形成支部领办+土地入股+整建制托管+农业保险+保底分红“五位一体”的土地股份制合作运营模式,助力乡村振兴。

除此之外,还成立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供销社联合社,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导调度、检查考评等工作。建立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县委组织部牵头推动,定期研究工作,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土地股份合作社。要求各乡镇成立相关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专职人员和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土地股份合作社培育和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

将培育和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成效纳入全县综合考核体系,作为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定期调度督导和通报制度,对任务完成好的乡镇通报表扬,优先推荐评先树优;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乡镇通报批评。县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对新成立且符合条件的整建制托管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在享受上级相关扶持资金的基础上,根据规模及运营状况予以一定资金扶持,要求各乡镇也设立专项扶持资金,支持土地股份合作社培育和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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