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讯(通讯员 胡志程 吴晓丹)兖州区纪委监委结合监督检查工作实际,探索实行了监督检查“10步工作法”,从前期的调研准备到中期的监督检查再到后期的反馈整改形成了闭合循环,使开展监督检查更加规范化、流程化。
找准重点。围绕上级纪委监委安排部署、全区中心工作任务、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痛点堵点问题,确定监督检查任务。调研先行。首先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有关工作及政策要求,通过调研,确定检查哪些具体内容,制定初步方案,做到知己知彼、有的放矢。选好人员。选取综合素质强、敢担当、善作为的纪检监察干部带队,负责统筹协调。然后根据监督检查任务,从区纪委监委和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为开展监督检查提供坚强的人员保障。搞好培训。突出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组织检查组人员坐下来学习进行深入研究,集思广益、讨论交流,拉出重点、制作清单,进一步细化检查内容,制定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开展自查。组织被检查部门单位主动对照监督检查内容,对存在问题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为开展监督检查和进行整改打下坚实基础。实地检查。检查组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带着问题去,奔着问题查。汇总分析。检查结束后,及时汇总检查结果,根据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和实地监督检查情况,对问题进行再梳理、再提炼,研究分析问题成因。提出建议。形成高质量汇报材料向领导汇报,并提出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为领导决策服务。督促整改。下发整改通知,对个性问题明确整改要求、时限和责任人;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督促制定完善制度机制,堵塞漏洞。组织开展“回头看”。整改结束后,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抽查,防止被动应付、虚假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