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13日
第07版:

梁山县检察院

​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

梁山县检察院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作为公益诉讼工作重点。近日,该院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黄河河务部门积极履职,对辖区内黄河大堤丛林内的废弃危化桶进行及时、科学处置,彻底消除了安全隐患。

今年5月初,梁山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职责过程中发现,黄河大堤梁山段黑虎庙程险工17号坝坝头北侧的丛林里堆放有16只废弃铁桶(10桶液体,6只空桶)。黄河大堤内堆放盛放危险化学品的废弃铁桶,给附近居民、游客带来生命健康威胁,也对黄河滩区及黄河下游生态形成风险,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随后,梁山县检察院向该县黄河河道主管部门——东平湖管理局梁山县黄河河务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正确履行监管职责,联系有资质的公司、聘请专业人员对黄河大堤梁山段程那里险工17号坝坝头北侧堆放的盛有危险化学品的废弃铁桶及倾倒的残液依法审慎处置,消除环境污染。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特别是加强对人员不容易去到的地方巡查,消除监管死角,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收到检察建议后,梁山县黄河河务局立即组织人员对上述盛有危险化学品的废弃铁桶进行处置,并向梁山县环保局申请应急转移该批危险物品,该院办案检察官持续跟进监督,促使该申请迅速获得批准。

2020年5月29日,梁山县黄河河务局联系到有处理危险化学品资质的济宁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该批盛放危险化学品的废弃铁桶及地上倾倒物依操作规程安全及时转移至该公司,并正式委托该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该批危险品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已被妥善处置,彻底消除了安全隐患。”2020年7月8日,梁山县检察院收到了该局对检察建议的正式回复。

近日,梁山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对整改现场进行了实地检查。经检查,倾倒在地面上的少量危险化学品也已妥善处置,确已整改到位。该案件的成功办理,有效地维护了本辖区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和当地群众的健康安全。通讯员 康亭亭 王至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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