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06日
第03版:

汶上县民政局

统筹社会救助 助力脱贫攻坚

汶上县民政局立足自身职能,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起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8项制度为主要内容,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以核对机制、监督管理、法律责任3项措施为保障的“8+1+3”社会救助体系,编密织牢覆盖城乡、救急解难、托底有力、持续发展的基本民生保障网。

强化低保与扶贫政策衔接。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动态管理、资源统筹基本原则,通过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加强部门协作,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制度合力。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对未享受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其他困难群众进行全面走访排查,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按程序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将低保对象中的已脱贫享受政策贫困户享受3至6个月渐退期政策延期至2020年底,确保特殊困难群众稳步脱贫。全县保障农村低保对象9802户、1819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6396户、11706人,占比64.35%;城市低保对象277户、504人,今年以来发放城乡低保资金3270.48万元。

持续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占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比例分别达到30%和45%以上,农村低保标准稳定高于省定扶贫标准。城乡低保标准比达到1.3:1以内,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城市低保提高到590元,月人均补助提高到354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445元,月人均补助提高到267元。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87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580元。失能、半失能、能够自理的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到580元、290元、170元。

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在镇街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对于救助金额3000元以下的小额临时救助由镇街直接审批。完善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建立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临时救助标准调整机制。加快形成对象明确、救助及时、标准科学、方式多样、管理规范的临时救助工作格局。目前救助895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15.25万元。

提升特困人员供养能力。完成14处乡镇敬老院“一区二室三改四化”提升改造任务。所有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明确一名照料护理人员,签订委托照料协议,按标准落实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委托第三方开展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工作,鼓励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入住敬老院实行集中供养,14处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不能自理人员达到209人,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6%。目前共有农村特困人员2696人,共发放特困人员供养救助资金3270.48万元。

全面推进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到镇街实施。优化简化社会救助审批程序,将核对环节“关口”前移,实行先核对、后申请。取消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阶段公示和民主评议两个环节,审批结果由镇街直接在村(居)进行公示。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型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时限压缩到20个工作日内。最大限度简化社会救助待遇审核审批所需证明材料,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确保“一次办好”改革要求落实到位。 (李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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