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济宁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的决定》已于2020年6月29日经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于2020年7月24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