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11日
第01版:

关于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 公务用车错时加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

加油站挥发的油气是形成臭氧的重要来源,为加强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现将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错时加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公务用车错时加油。各区县(市、区)、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制定公务用车错时加油管理制度,夏秋季期间(6月-10月)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所有公务用车加油时间安排在17:00至次日9:00。

二、倡导干部职工带头夜间加油。倡导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带头倡导私家车夜间加油,夏秋季期间(6月-10月)20:00至次日6:00。

三、强化宣传引导。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及时将有关要求和倡议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提高对夏季臭氧危害的认知,积极参与并引导身边的广大车主朋友们选择夜间加油。

四、加强检查通报。各单位要强化公务用车错时加油管理,加强内部检查和通报。各级生态环境、财政、国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采取现场抽查、调阅加油记录、调阅视频监控等方式,对公务用车错时加油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督促公务用车错时加油落地落实。

济宁市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7月8日

2020-07-11 1 1 济宁日报 content_42104.html 1 关于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 公务用车错时加油的通知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