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06日
第02版:

济宁市审计局关于2019年度 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公告

(2020年第1号公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市审计局从全市审计系统抽调106名业务骨干,组成12个审计组,自3月12日至4月30日,采取“上审下”“七统一”(即统一组织指挥、统一审计重点、统一数据分析、统一定性处理、统一报告模版、统一成果利用、统一做好整改)的组织方式,依法对市级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11个县市区财政收支真实性、政府性债务、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财政重要事项及部分民生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了审计;同时,审计了市农业农村局、民政局、审批局等12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医疗保险基金、保障性安居工程、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市级重点政府投资工程等重大政策、重点资金、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总体评价

2019年,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全市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济宁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决定性基础。

——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全面落实各项减税政策,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社保费费率,2019年新增减税降费74.1亿元。坚持稳增长和优结构同步发力,全市税收占比74.7%,高于全省0.4个百分点。2019年全市共争取上级各类转移支付资金216.1亿元,比上年增加25.7亿元;争取省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14.8亿元,比上年增加41.6亿元,增长56.9%,增幅居全省第二位。强化预算约束和源头管控,引导各方面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市本级“三公”经费较年初预算压减831.3万元。

——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民生等重点领域保障有力。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积极落实各项民生保障政策,全市民生相关领域支出527.5亿元,占财政支出的79%,增长7.7%。重点支持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和“全面改薄”、职业教育发展、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建设等;进一步提高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着力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标准,重点支持医疗卫生三年行动计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公共卫生服务等;大力支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完善城乡基础设施;三大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支持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

——财税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效果明显。制定出台《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办法,推进市级预算管理“两放权”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促进资金合理配置。依法规范政府债务管理,消化存量、严控增量,债务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加强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市场化运作,成功举办高标准、高规格的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推介会,现场签约153亿元。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我市PPP工作持续走在全省前列。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相关规章制度逐步健全。

二、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市级预算完成情况

主要审计了市财政具体组织的市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决算草案情况。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反映,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1733264万元、支出总量1683493万元,结转结余49771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76802万元,支出1092607万元,累计结转结余284195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697万元,支出总计10697万元,年底无结余;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066067万元,支出1876588万元,本年收支结余189479万元,累计结余1050106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在财政收支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市财政等部门加强统筹管理,强化政策与预算衔接,注重结构调整和预算绩效。2019年,按进度实现了虚增收入压减目标。按2019年市级综合财力计算,全口径政府债务率,比上年审计明显下降。市级已上报的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截至审计日已基本清零。2019年底结转下年资金51928.09万元,已纳入2020年预算。但财政管理的制度机制还不够完善,有些基础工作不够扎实,资金使用绩效也需进一步提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预算编制方面

1.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和精准。一是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2019年,有47个单位未将上年结转结余7389.36万元,编入2019年度收入预算。二是部分预算支出未细化。2019年,有10项专项资金37155万元,未细化落实到项目单位。三是部分项目预算安排不精准。10个单位的13个项目2018年结转率超50%,2019年继续安排预算2410.93万元;41个单位上年结转超预算10%,未相应核减2019年度预算。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全面。2019年,3个功能区有20家国有企业,未按规定要求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

——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1.支出进度不均衡。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1至6月支出349686.38万元,占全年支出的36.41%,12月份支出220015.02万元,占全年支出的22.91%。有29个单位12月当月支出占全年支出30%以上。

2.未完全发挥预算的约束性。163家单位编制的政府采购预算中,有45家合同采购金额超预算,涉及30250.69万元,有21家采购预算执行率低于50%,涉及3026.80万元,有16家采购预算未执行。

3.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不及时。2019年度,由于资金使用分配主管部门未及时提出分配方案,造成38项资金121607.95万元,未在30日内分配到位。

4.《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济宁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未及时更新;工业转型升级、中小企业发展等9项资金30352.22万元,未制定具体资金管理办法。

5.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专项预算执行率偏低。2017年12月山东省财政厅下达济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3826万元,截至审计日,市县两级结余合计1832.20万元,两年合计执行率仅为52%,其中3个功能区预算执行率低于5%,3个县市预算执行率低于25%。

——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绩效评价时间滞后。2019年,市财政未按规定时间组织2018年度26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2.绩效评价开展不规范。2019年,市财政选取26个项目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占发展类项目的9.60%;部门单位对已开展的36个项目的绩效评价,未能按照评价意见进行整改;3个功能区未制定绩效管理规章制度。

3.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2019年预算安排部门单位专项资金15325.85万元,转至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代管账户后,容易造成项目资金用途和所属年度混淆,有闲置滞留现象。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全覆盖和“两统筹”要求,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市审计局对市农业农村局、民政局、审批局、能源局、信访局、发改委、卫健委、国资委、财政局、教育局、金融监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12个市直预算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加强预算执行,注重预算绩效,预算管理总体较好,但还存在执行财经制度不够严格,预算执行率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

6个单位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008万元未编入当年部门预算;1个单位2019年批复的预算中部分预算事项编制不科学,涉及资金15万元;4个单位管理的项目资金预算编制未进一步细化,涉及资金22707万元。

(二)预算执行方面

8个单位部分支出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1095万元;3个单位预算执行率较低,涉及预算资金401万元;3个单位挤占项目经费38万元。

(三)决算编制方面

5个单位决算编制不真实、不完整,涉及资金1710万元。

(四)项目绩效管理方面

2个单位未编报绩效目标;5个单位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5个单位未制定部门绩效评价制度;4个单位未建立绩效目标、绩效评价公开机制。

(五)执行费用开支规定方面

2个单位部分差旅费、培训费等支出报销手续不全,涉及金额154万元;2个单位扩大开支范围列支会议费等9万元。

四、重大民生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一)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审计情况。审计了11个县市区及3个功能区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全市保障特困人员、低保人员、孤困儿童189340名,向380866名困难群众发放了各类生活补贴。结果表明,11个县市区和3个功能区能够积极做好特困人员供养、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等方面政策落实。但审计也发现,部分县市区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个别困难群众未享受到相关补贴救助。部分养老机构未能发挥应有作用,个别慈善救助工作弄虚作假。公墓未完全实现公益目的。

(二)医疗保险基金使用审计情况。审计了曲阜、嘉祥、微山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情况。2019年度,3个市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年收入72140.49万元,当年支出63670.1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年收入215026.55万元,当年支出195945.26万元。结果表明,有关部门注重加强医保基金管理,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但审计也发现,违规收费问题仍然存在;医保部门监管不严,仍存在部分医院串换编码违规报销、扩大范围报销限定用药、挂床住院、个人骗保等问题;有的困难群众未能享受医疗保险优惠政策。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审计了曲阜、嘉祥、微山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落实情况。2019年度,3个市县共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67138.91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总体情况较好。但审计也发现,还存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718万元滞留未使用、个别县个别棚改项目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完成造成多支付临时安置费445.06万元、个别县未完成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开工任务、个别公共租赁住房被挪作他用等问题。

五、疫情防控财政资金、捐赠款物及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市审计局根据上级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迅速从全市审计系统抽调业务骨干146人,组成15个审计组,采取“上审下”直审方式,对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政资金、捐赠款物及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坚持大数据审计与现场重点核查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推动整改,全力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结果表明,各县市区、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紧急动员,调集各类资源资金,抓好重点防控物资供应保障和调度,组织重点企业复产复工,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成果。至2020年4月底,市县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64795万元;审计的市县两级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其他慈善组织共收到疫情防控捐赠资金14791.04万元、捐赠物资(折价)3621.78万元,已分配使用捐赠资金14728.50万元、捐赠物资(折价)3576.48万元,剩余捐赠资金62.54万元、物资(折价)45.30万元。但审计也发现,7个县市区、3个功能区和有关部门单位疫情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相关补贴资金955.59万元拨付不及时。1个县对疫情防控防护用品采购监管不力。6个县市区、3个市直单位存在捐赠款物4429.94万元未及时登记入账、捐赠资金475.22万元未及时上缴。市审计局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交审计报告和审计专报4篇,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7次批示要求。向有关县市区政府出具审计整改建议函15份,县市区政府领导均及时作出批示。审计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并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规定。

六、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政策跟踪审计情况

从审计的11个县市区和3个功能区情况看,全市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情况总体较好,能够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战及乡村振兴决策部署要求,坚持基本方略,聚焦突出问题,实施了产业扶贫、教育及健康扶贫、住房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改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贫困户生活质量、农业生产保障及乡村整体环境有了一定提高和改善。此次审计也发现一些不足:精准扶贫工作和政策落实方面还存在不规范、不到位的情况,3个县区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未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2个县区即时帮扶工作不到位;部分扶贫项目进度慢、资金效益发挥不够好,5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配套资金8492万元未到位;个别县乡村振兴效果不够好,乡道、村道存在“重建设、轻养护”问题。

七、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单位高度重视“一次办好”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根据上级要求能够及时出台文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各县市区能够按照省、市安排,稳步推进改革,结合地区实际拿出行之有效的实施办法,在优化流程、改变作风、提高人民和企业获得感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此次审计也发现,部分县市区“一次办好”“一网链接”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个别事项需进一步理顺和完善,还存在应减免未减免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未免征残疾人就业保证金等问题。

八、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9年度,市审计局对32个1000万元以上公共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核减工程造价共计36389万元,综合审减率12.91%。上述项目中有1个工程项目中单项设备未进行政府采购;3个项目超概算;7个项目超合同价10%以上;1个项目未进行政府评审。

市审计局向被审计单位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提出了整改意见,相关责任部门按规定进行了整改;对政策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已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依据《山东省审计监督条例》,对部分问题已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将受市政府委托,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2020-07-06 (2020年第1号公告) 1 1 济宁日报 content_41538.html 1 济宁市审计局关于2019年度 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