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对我拟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的议案进行审议。如果会议能够通过任命,我将以此为新的起点,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尽心尽力做好新形势下法院工作。
一、强化理论武装,坚定政治立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保证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忠诚履职尽责,诚恳接受监督。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努力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找准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切入点,推动平安济宁、法治济宁建设。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分管工作。
三、提升素质能力,践行为民宗旨。及时全面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充实知识储备,丰富知识结构,尽快适应新形势、新岗位工作需要,不断提升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多元化司法需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严守党纪法规,始终清正廉洁。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谦虚谨慎,甘当配角,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与班子成员谈心交流,全力支持配合党组开展工作,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坚守底线,不越红线,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