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6月24日讯(记者 张彦彦)6月23日至24日,市人大常委会成立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颖任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全国、省、市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为成员的检查组,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山东省实施办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实地察看了市动物园,鱼台、微山、嘉祥和梁山县部分野生动物养殖场所及野生动物栖息环境,并与相关负责人深入交谈,详细了解各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在听取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之后,检查组强调,要加大管控力度,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继续落实最严厉野生动物管控措施,对全市所有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开展全面摸底调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区域监测,收集野生动物活动情况,落实辖区内野生动物养殖场的监管,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维护生态平衡。要进一步健全执法管理体制,明确执法责任主体,落实执法管理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普及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公民主动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形成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