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29日
第04版: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侯淑芬

在4月8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疫情和世界经济形势,我们要坚持底线思维,做好较长时间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要坚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党中央在准确把握当前形势的前提下,做出“常态化防控”的重要论断,也给我们今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和复工复产指明了方向。

常态化防控需要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常态化就意味着要做好打持久战的长期准备。近几日哈尔滨等地出现了聚集性疫情,就说明还不到松懈的时候,防控措施必须持之以恒地执行下去,不能停顿,这就需要我们首先在思维上要有所转变。常态化防控需要坚持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能力,从而提升基层治理能力。针对当前的形势,一方面,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确保我市疫情不出现反弹。另一方面,要发挥法治对复工复产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确保圆满完成今年脱贫攻坚和决胜建设小康社会的任务目标。

常态化防控意味着要时刻保持忧患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强调,要“增强忧患意识”,“要时刻保持如履薄冰的谨慎、见叶知秋的敏锐,既要高度警惕和防范自己所负责领域内的重大风险,也要密切关注全局性重大风险,第一时间提出意见和建议”。在经济全球化时代,这样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不会是最后一次。此外,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双重压力下,更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具备敏锐识别风险的能力,具备草摇叶落知鹿过,松风一起知虎来,一叶落而知天下秋的见微知著的能力。正确而及时地觉察风险、识别风险是做出精准决策的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而这与领导干部时刻保持忧患意识密不可分的。只有时刻保持忧患意识,才能在出现风险性的苗头时能第一时间察觉,才能有效降低损失,为经济迅速恢复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常态化防控下还应当具备较强的应急处置能力。常态化防控就意味着疫情风险随时存在,会伴随着我们的生产生活。要生产生活恢复常态,疫情防控就要坚持常态化、不松懈。在复工复产、恢复生活秩序中,各地要严抓疫情防控不放松,警惕疫情反弹风险的出现,尤其是聚集性的疫情风险应当是防控的重点。而这就更考验各地政府部门的应急处置能力,每一个地方的实际情况不同,是否存在输入性疫情的风险等级也不同,因此常态化防控既不能搞一刀切,更不能完全放松或者取消防控。只能是不断提高自身的应急处置能力,在发生风险时,能敏锐识别,及早发现,及时处置,从而避免或减少损失。

常态化防控下提升领导干部的依法治理能力。首先是提升领导干部与群众的沟通能力。疫情防控工作做得好不好,执行得到不到位,还有赖于人民群众的支持力度大不大,而要得到群众的全力支持和配合,只靠一刀切的机械工作是绝对不行的,群众不是机器,领导干部开展工作在依法的前提下,还要掌握灵活性,不断提高自己与群众沟通的能力,最终提升治理效能。其次是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应当把依法履职作为新时代领导干部的硬标准、硬要求和硬约束。在常态化防控下,各级领导干部不能有丝毫松劲,对待防控工作更要细上加细、严上加严,以慎终如始的精神,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确保复工复产顺利开展。第三是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常态化防控坚持的仍然是依法防控原则,也是要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各项防控工作。社区依然是防控的重点或关键,因此社区工作人员的治理能力高低与否直接影响常态化防控的成效,进而影响复工复产的进度。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将能力不足危险列为党在新时代面临的四大危险之一。因此,在常态化防控中,各地各部门要不断提高依法治理能力,补短板,强弱项,筑牢安全防线,掌握工作的主动权,为复工复产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人力支撑,从而实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双胜利。

(作者单位:中共济宁市委党校)

2020-04-29 1 1 济宁日报 content_35462.html 1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