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讯(通讯员 刘涛)3月1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1次主任会议,传达学习省、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决定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3月26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颖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王宝海、陈国华、张玉华、杜昌华,秘书长任广德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部分驻会委员、副秘书长、有关工作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找准人大依法履职的结合点、切入点,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新作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倾听民声、解疑释惑、化解风险”的代表工作机制,在推进全市重点工作落实落细上有新成效。
会议研究了关于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审议通过济宁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审议人事任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