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20日
第02版:

(上接1版F)六、用好货币政策工具做好中小微文化和旅游企业帮扶工作

(一)政策支持范围

中小微文化旅游企业。

(二)所需申请材料

根据各银行机构要求。

(三)办理流程

直接申报银行贷款类:企业向地方法人机构(如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按照相关要求提交贷款申请材料。

融资类: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在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zwfw.sd.gov.cn/)首页中的“企业融资需求征集”模块注册登录后填写“企业融资需求表”。

(四)咨询联系电话

市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科0537-2172530,联系人:马敏

七、重点文旅项目贷款贴息政策

(一)政策支持范围

纳入省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库的文旅项目。

(二)企业条件

1.项目投资主体依法经营、管理规范、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核算和管理体系,近三年未发生骗取,套取财政扶持资金等行为;

2.企业财政状况良好,具有较高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3.企业正常发放职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三)项目条件

1.项目符合财政贴息政策支持范围,所在县(市、区)政府对项目发展高度重视,已与项目投资主体签订正式投资协议;

2.项目必须具有完备的手续,已依法办理立项、环评、规划、土地、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3.已制定切实可行的分期建设方案,3年内建成营业,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明显带动作用;

4.项目已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可提供相关证明。

(四)所需申请材料

1.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申报文化旅游项目贷款贴息资金文件;

2.山东省文化旅游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申报表;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正式投资合同;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股权信息(加盖单位公章);

5.经审计的最近两年企业财务报告;

6.银行贷款合同及付息单;

7.银行出具的已支付利息的确认单(贴息期内);

8.利用贷款实施重点发展项目情况说明。

(五)办理流程

1.符合要求的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填报《山东省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引导资金申请表》、提供所需申报证明材料(一式五份),报各县(市、区)文化旅游部门审核。

2.各县(市、区)文化旅游部门以正式文件,统一归纳申报材料,报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审核;

3.市财政主管部门合规性审核;

4.市文化和旅游局以正式文件向省文旅厅申报。

(六)咨询联系电话

市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科0537-2172530,联系人:马敏

投诉电话:0537-7712345 0537-2312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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