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16日
第02版:

(上接1版)确认为不良部分的,省级风险补偿资金按照贷款本金的30%给予补偿。对无还本续贷政策落实成效明显的金融机构,省财政给予奖励。

【政策解读】 在疫情期间,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和技术改造类项目贷款(单户企业贷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确认为不良部分的,省级风险补偿资金按照贷款本金的30%给予补偿。

【申办流程】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小微企业贷款逾期认定为不良后,统一汇总系统内各分支机构符合补偿条件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提出风险补偿申请并汇总省财金集团初审。省财金集团在收到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交的不良贷款补偿申请材料后,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告知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对审核结果申请复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对省财金集团审核结果进行复核,下达省级风险补偿资金拨付计划。省财金集团按照省级风险补偿资金拨付计划拨付资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直接将补偿资金用于冲抵贷款本金损失。在认定不良贷款责任人责任时,也应扣除财政已补偿的资金。

四、关于技术改造项目补助政策

【政策规定】 企业为扩大口罩、防护服生产进行的技改投资,新购置设备投资额200万元以下的按40%补贴,200—300万元的按30%补贴。

【政策解读】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发〔2020〕4号文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济政办发〔2020〕2号)第11条规定,对企业为扩大医用口罩、防护服生产开展技改的生产性设备投资进行奖补,奖补时限自2020年2月5日开始截止到2020年5月4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将根据企业设备及发票到位情况分批次进行奖补。

【申办流程】 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根据政府文件要求联合下发申报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通知要求向所在县级工信、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县级工信、财政部门初审后提报到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里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将按照文件要求的补助标准对企业进行奖补。

2020-03-16 1 1 济宁日报 content_32137.html 1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