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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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

违法行为通知书

辛仰保(身份证号:37082619681017****):

由本单位调查的你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单位拟对你作出罚款伍仟元的处罚决定,本单位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告知予你,现予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有陈述、申辩的权利。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应当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建设北路69号济宁市任城区交通运输和港航执法大队案件处理科

联系电话:0537-5668276

济宁市任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3日

2020-01-04 1 1 济宁日报 content_26941.html 1 违法行为通知书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