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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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第十三届济宁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三届济宁市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2月31日政协第十三届济宁市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三届济宁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政协第十三届济宁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20年1月上旬在济宁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为:听取并审议政协第十三届济宁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政协第十三届济宁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审议政协第十三届济宁市委员会2019年协商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和2020年协商工作计划安排的报告;列席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举行大会发言;审议通过人事事项;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济宁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济宁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的决议、2019年协商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和2020年协商工作计划安排的报告的决议;中共济宁市委书记傅明先讲话;市政协主席张继民讲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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