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地管理 源头控制 落实到位 南张街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确保“五个不” 本报任城讯(通讯员 刘永华)南张街道把夏季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黑一块地、不毁一棵树、不被国家卫星遥感监测到一个火点”。 开展全方位禁烧宣传引导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在辖区内的交通干道和村庄出入口、主要街巷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要求各村大喇叭天天广播禁烧录音。街道还专门部署了夏季秸秆禁烧宣传车在辖区各村进行巡回宣传,不断强化群众对焚烧秸秆危害性的认识。同时组织包村干部和村干部深入到户,与群众逐一签订承诺书,面对面、一对一地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益处和秸秆焚烧的法律责任,做到禁烧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群众自觉自愿的参与到禁烧工作中来。 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包服务区领导、服务区主任、包村干部要逐村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巡查调度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包村干部是直接责任人,要始终靠在第一线抓落实,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是具体责任人,要逐户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确保不漏一户人、不落一块地。全体包村干部、村干部、各村秸秆禁烧巡查员在秸秆禁烧期间,实行24小时驻守、值班、巡查和看管,村级禁烧巡查值守人员每100亩不得少于1人,坚决做到禁烧任务不完成,巡查人员不撤回。 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实行秸秆机收粉碎还田,推广小麦低留茬联合收获作业。小麦收割留茬高度不得超过10厘米。要求街道农机部门和各村要切实加强对作业农机的管理,严格执行农机作业技术标准,达不到要求的一律禁止在本行辖区内作业。 严厉打击焚烧秸秆行为,实施最严厉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听劝阻焚烧秸秆、垃圾造成大气污染,庄稼及树木被烧毁,或者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重大损失的,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上限给予经济处罚或治安拘留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故意焚烧他人秸秆、造谣惑众、污蔑诬告的行为,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从严从重惩处。确保发生一起、查处一起、惩治一起,从而达到教育一片的效果,保持打击秸秆焚烧行为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