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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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

泗水县法院执结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近日,泗水县法院圆满执结一起两公司间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同时对优化县域营商环境,促进泗水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

2009年4月,泗水某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热电公司”)与泗水某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建材公司”)签订《场地租赁协议》,约定某热电公司将其厂区东部预留的12880平方米的扩建场地租赁给某建材公司使用,租赁期限为8年。租赁期满后,某热电公司计划收回租赁土地,扩大公司生产规模,先后两次向某建材公司送达了返还土地的信函,但某建材公司一直未返还土地,亦未继续交纳租金,某热电公司遂诉至泗水县法院。该案历经一审、二审程序后,法院判决某建材公司返还某热电公司租赁土地。因某建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某热电公司于2019年7月向泗水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泗水县法院依法向某建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传票,但其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承办人员多次与某建材公司负责人沟通,向其释明法律关系和利害关系,要求其公司尽快返还某热电公司的租赁土地。最后,某建材公司表示其需要用两到三个月的时间先处理完租赁场地内停放的机器设备后再履行义务。考虑到该案件的特殊情况,承办人员为了不给被执行人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损失,有效化解双方矛盾,积极促使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由法院监督某建材公司处理机器设备的进度。2019年11月,某建材公司在变卖完机器设备以后,迅速组织人员对厂房进行拆除,并将涉案租赁土地返还给某热电公司。该案得以顺利执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通讯员 梁磊 徐庆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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