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林某,济宁人,1998年投保了中国人寿《鸿寿养老金保险(97版)》,基本保额60000元。
2019年11月,被保险人因病身故。经核实被保险人出险情况属实,公司在最短时间内将近20万元理赔款转入了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账户。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意外、疾病造成的风险不是我们能掌控的,但我们所能掌控的是,在我们还有能力的时候,设法给自己和家人准备充足的保险保障,让我们能够从容应对无时不在的风险,安然面对未来的生活。(吕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