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11月29日讯(记者 杨兆锋)今天上午,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我市电动自行车集中挂牌工作将自12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展开,至2020年5月31日结束。市民可在就近网点进行免费挂牌。2020年6月1日起,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不得上路行驶。
据了解,自8月26日起,按省公安厅部署,我市在金乡县开展了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试点,共为2.45万辆电动自行车办理了登记挂牌业务,为全面开展集中登记挂牌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本次登记挂牌对获得CCC认证和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符合旧国标并具备脚踏骑行功能的电动自行车,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分别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对不符合以上两种规定情形的电动二轮车,实行备案登记,发放临时号牌。办理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的应携带车辆合格证、发票、个人身份证现场办理,交验车辆;办理临时号牌的也可关注“济宁市车辆管理所”微信公众号,实现网上自助申领。
针对本次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业务量大、覆盖范围广等特点,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暂设置登记挂牌网点100处,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增加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