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孟健 孙立秀
近年来,济宁市财政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落实资金保障职责,持续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助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强化政策引领,完善制度保障。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该局联合市司法局出台《济宁市市级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管理办法》,在全省率先完成市县两级法律援助经费标准的修订工作。新标准的修订以司法体制改革和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带来的新工作任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新、广、实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进一步完善了法律援助工作经费保障政策体系,大幅度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水平,有力推动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创新发展。
积极筹措资金,强化资金保障。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统筹运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内外资金,全力保障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全面开展。抓住“八五”普法宣传的有利契机,安排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经费,支持市司法局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开展普法公交专列和普法文艺惠演宣传活动,在全市城际公交、主城区65条公交线路、700余辆公交车循环播放普法宣传视频,在市县两级开展普法文艺惠演,全方位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大幅度提升全体公民的法治意识。
提升管理水平,加强服务保障。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抓实抓细资金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充分利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评价、政府采购等管理手段,有效发挥财政政策的综合效应与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构建监管融合工作体系,促进资金规范使用、服务有序推进,助推公共法律服务、法治政府等政策高效衔接、落地落实,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发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