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人民法院的“大蒜法庭”将专业审判根植于火热的乡土产业,法治的温度与蒜香的辛辣相互交织,有力服务保障了金乡大蒜的产业生态。
先行调解 市场里的“小法庭”
在凯盛国际农产品物流城,有一座被百姓交口称赞的“大蒜法庭”,集中管辖金乡县范围内大蒜、辣椒、圆葱等涉农产品买卖、仓储、运输、加工、种植、配资等各类纠纷案件。2022年成功入选全国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近年来已经审结涉农产品交易纠纷案件500余件,成为大蒜交易市场名副其实定分止争的前哨阵地。
今年7月,张老汉来法庭求助:他和儿子租地种蒜,大蒜全部出售给一家加工厂,对方却一再拖延付款。经过法庭调查发现,这家加工厂因海外货款未能回笼面临困境,若简单判决付款,很有可能压垮企业,张老汉的权益也难以及时全部得到保障。承办法官经过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分期付款协议。
示范文本 规范交易“防未病”
金乡大蒜产业规模庞大,繁荣背后,交易摩擦时有发生,尤其是缺乏书面合同的“口头协议”,一旦诚信缺位,纠纷便随之而来。
客商孙某对此深有体会,他口头委托本地收购商刘某代收20万元的优质大蒜,按约前来提货时,却只见到空荡荡的仓库。刘某以 “市场波动未能收购”为爽约托词,孙某抱着试试的心态找到农产品法庭。
法庭接过孙某提交的证据材料,迅速启动调解程序,经过法庭的耐心沟通和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并完成司法确认,前后仅用7天时间,20万元货款便“完璧归赵”。
诚信护航 激活产业“新动能”
客商黄某将220吨大蒜委托刘某加工成蒜片,结果,220吨大蒜只得到50吨蒜片,出成率明显低于行业标准。但是刘某声称“正常损耗”,拒不承担责任,黄某无奈之下将刘某诉至法院。
农产品法庭法官严格审查合同条款,最终认定存在部分的不合理损耗,刘某不诚信经营,私自出售了其中70吨大蒜,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可刘某却以各种理由百般拖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给付义务。黄某申请强制执行后,涉农产品快执团队迅速依法查封刘某仓库里的大蒜蒜片,及时阻断可能发生的不当处置风险。执行法官多次沟通,最终促使刘某主动配合履行全部义务,黄某也向其支付了仓储费,双方握手言和。
通讯员 王文娟 闫福亮 李泽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