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是第三个“全国生态日”,南四湖·大运河司法服务保障基地正式启用。该基地集生态修复、成果展示、法治宣传、警示教育于一体,是司法护航大运河、南四湖生态环境保护的新起点,也是凝聚保护合力的新平台。
近年来,济宁市两级法院坚持绿色发展、系统保护、最严法治、系统治理,做实环境资源审判改革,充分发挥环资审判职能作用,为守护济宁“碧水蓝天”注入强大司法动能。
严惩环境资源犯罪
曹某某作为山东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人,采用含硫量超标的煤矸石进行生产,为逃避环保部门及第三方监管公司的监测,擅自停运废气自动监测设施,人为干扰、破坏自动监测设备排放污染物。
鱼台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曹某某作为重点排污单位经营人,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依法判决后,鱼台县人民法院就第三方环境保护监测机构未能严格履职向其发出司法建议,教育、警示排污单位、环境监测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及相关从业人员应强化责任落实、增强法治意识。该案例入选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济宁市两级法院坚持严格落实“全要素、全环节、全链条”责任追究制度,通过依法判处实刑、慎用缓刑、强化罚金刑等手段,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加大对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审结涉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及噪声污染等涉环境污染案件,以更高标准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持全方位保护
位于嘉祥县的武氏祠,现存有我国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汉碑以及汉画像石群。武氏祠门口,司法保护令以及“文化保护法官工作站”的牌子非常醒目,昭示着法院对文物保护的司法力度。
济宁市两级法院树牢整体观念,坚持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保护。聚焦黄河、大运河、微山湖涉河等重点区域生态治理,串点成线、连线成面,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创新司法服务举措,推进湿地、森林、河湖生态系统司法保护,提升区域生态功能。在黄花寺堵复合龙碑、“河和之契”遗址设立司法保护令,在羊山景区成立环境资源和旅游巡回法庭审判点,绘就了一幅“司法绿”与“文化青”交融的生态长卷。
做优绿色司法宣传
8月26日早上9点,一场主题为《司法共护绿美山河》的特殊直播正在举行,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云南省楚雄市中级人民法院云端联动,吸引50余家媒体同步播出,即时在线人数突破200万,滇鲁两地的生态保护司法实践在碧水青山间遥相呼应。
在直播中,微山县韩庄人民法庭内,青少年模拟法庭有序开展,他们在角色扮演中探寻法治初心,高举右拳进行环保宣誓,稚嫩的声音里满是守护生态的决心;探秘南四湖·大运河司法服务保障基地,解锁微山湖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司法密码,领略山东“水乡+法治”的深厚底蕴……
济宁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司法宣传,推动绿色理念深入人心。开展6·5世界环境日、8 ·15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活动,发布环境资源审判案例14例,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教育警示作用。精准服务企业发展,深化“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联合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开展“最后一公里”司法帮扶,靶向指导,推动企业绿色发展。开展巡回审判观摩,常态化开展环境资源巡回审判,进社区、进工厂、进乡村、进学校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推动社会公众自觉形成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意识。
济宁市两级法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审判职能为笔,以司法公正为墨,不断描绘美丽济宁新画卷。通讯员 张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