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讯(全媒体记者 梁琨)记者5月14日获悉,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对今年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怎么补、补贴谁、补多少进行了明确。
文件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明确指出在耕地上种粮(小麦)的农民为补贴对象,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要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补贴资金以耕地上的小麦实际种植面积为依据,具体发放标准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核定的小麦面积确定,县域内补贴标准统一。严格按照种粮(小麦)农民自报告、村级初核、乡镇(含街道办事处)审核、村乡县“三级公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县级财政部门发放补贴、工作情况上报等程序进行核定。
需要注意的是,补贴发放对象以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中明确的补贴资金受益方为准,坚决杜绝补贴代领情况。跨县区、跨乡镇等跨区域流转土地种植小麦且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为实际种麦农民的,其实际种植小麦面积从流转土地所在村分别上报。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发展林果业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未通过面积和质量验收的“补”的耕地,不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