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22日
第03版:

贯彻《条例》学党史 永葆初心担使命

■马建国

2024年2月,中共中央发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基础主干党内法规的形式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进行规范,推动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对于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具有重要意义。

进一步推动《条例》落地落实

深刻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条例》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最新精神、最新要求;坚持学党史和悟思想相统一,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感悟思想伟力摆在党史学习教育的首要位置;系统总结党的历史上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宝贵经验,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在组织保障、经费保障、检查评估等方面提出许多刚性措施、硬性要求;把党史工作的主要内容、科学方法固定下来,明确了党史部门的职责定位。

努力营造学党史用《条例》的浓厚氛围。一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平台载体,集中开展系列专题宣讲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专题宣传栏,举办线上线下知识竞赛。二是举办中共山东百年历史图片展巡回展等党史专题展览,开展党史“七进”专题宣讲和“红七月·我在这里”短视频大赛。三是联合社科部门开展“学党史悟初心 强党性建新功”主题征文比赛,举办专题研讨会,在全社会弘扬红色文化。

切实筑牢贯彻《条例》的制度根基。《条例》明确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党史等部门应承担的工作职责。省委宣传部、省委党史研究院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通知》,市县两级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推动形成有序有效的工作机制。党史部门探索制定《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办法,进一步推动《条例》落地落实。

充分发挥党史部门职能作用

阐释好党的创新理论。把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课题,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促进工作的强大力量。持续编撰《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实录》,研究宣传好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更好服务中心大局。

践行好党的历史结论。要认真整理好、宣传好、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运用好三个历史决议,准确理解和把握好党中央关于党史的最新表述、评价和结论,把决议精神和历史结论贯穿到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全过程。做好党史与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结合的文章,引导全党全社会学习践行好党的历史结论,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编撰好党史基本内容。要加强全国党史和济宁党史的相互照应,着眼于完善党史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内容,统筹做好“四个时期”和“五个方面”的党史编研工作,不断深化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史研究,修订好济宁党史第一卷、第二卷,重点突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研究,加快编撰出版济宁党史第三卷,即时跟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史研究,编写新时代党史大事记,开展系列专题研究。

总结好党的历史经验。要紧紧围绕“十个坚持”,用好地方党史资源,结合本地党组织领导人民群众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过程进行具体阐释,把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历史经验总结好、利用好。要把总结历史经验和开展高水平资政研究结合起来,统筹开展基础性研究、现实性研究、战略性研究,努力把党的历史经验转化为对科学决策有启迪、对指导全局有启发、对推动工作有启示的高水平资政成果。

弘扬好伟大建党精神。济宁是英雄王杰的家乡和王杰精神的重要发源地,要把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研究阐释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结合起来,立足本地资源禀赋,推动沂蒙精神、王杰精神重大课题攻关。

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走深走实

进一步挖掘整理党史学习教育资源。深化党史编研,扎实推进《中国共产党济宁市历史(第三卷)》编撰工作;加大济宁革命历史资源挖掘整理力度,编纂出版《济宁革命斗争故事》《济宁革命英雄谱》《红色血脉永续传承——济宁革命历史上的廉洁文化》等。

进一步提升党史学习教育成效。擦亮“史敢当”宣讲品牌,强化“史敢当”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组织“红色文化主题月”系列活动,围绕抗战胜利8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开展党史宣传教育,推进基层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充分利用好“中国共产党济宁历史展览馆”平台阵地作用,针对不同受众,提供特色讲解服务。进一步管好用好各级党史教育基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进一步推动形成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合力。按照《条例》规定和上级要求,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宣传、组织、党史研究等部门按照职责职能,健全联动机制,统筹党校、高校、文旅、社科、档案等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主体责任,基层党组织承担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直接责任,切实推动形成党史学习教育的整体工作合力。

进一步引导树立正确党史观。坚决守牢意识形态阵地,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好宣传教育,积极发声、正面发声。严把党史审核关,持续加强对各级党史教育基地和全市涉党史类展陈展览的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党史类著作重大选题备案制度,加强对涉党史著作、影视作品和各类宣传教育活动的审核把关,确保不出现政治性差错和重大史实错误。

(作者系中共济宁市委党史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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