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对我拟任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的议案进行审议。如果本次会议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认真履职、严格自律、勤勉工作,推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一切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聚力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依法履职尽责,事争一流勇担当。自觉增强法制意识,维护宪法权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确保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空气质量指标改善任务目标;统筹推进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系统治理,保障“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在100%;聚焦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
三、筑牢思想防线,保持清正廉洁。时刻把廉政纪律铭记于心,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心中有底线、行动有红线。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议事规程,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做到集思广益、科学决策。自觉接受政治监督、组织监督和社会监督,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
四、从严抓班子带队伍,锻造生态环保铁军。加强对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大家牢固树立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锻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队伍,为生态美丽济宁建设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