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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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

——济宁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工作纪实

打造绿色济宁新名片 谱写生态文明曲

通讯员 张晓东 史丹

波光荡漾,鸟儿婉啼,芦苇婆娑……这个十一假期,济宁微山湖国家湿地公园,吸引了大批游客前来领略这隐身城市之中的生态美景。自启动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工作以来,济宁市以改善人民生活环境、提升公众福祉为基本出发点,坚持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城乡一体,加强湿地建设,充分发挥湿地的多种功能和多重效益,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严格湿地用途监管,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切实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质,湿地保护质量不断提高。截至目前,全市湿地面积约228万亩,共有南四湖国际重要湿地1处,国家级湿地公园6处,省级湿地公园18处。其中,微山湖湿地公园被评为“中国10大魅力湿地”之一。

明确6项重点任务 创湿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日前,济宁市召开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工作推进会议,会上印发了《济宁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济创湿办字〔2019〕2号),进一步明确了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

国际湿地城市是由国际湿地公约组织评估认证,是在城市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方面规格高、分量重、含金量足的一张“国际名片”,创建国际湿地城市是济宁市委、市政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自2018年10月份启动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工作以来,济宁市创湿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加强湿地保护,建设国际湿地城市,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创建国际湿地城市的实施意见》(济政字〔2019〕35号),成立了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城市湿地生态建设、重要湿地建设、小微湿地建设、湿地生态产业体系建设、湿地生态文化体系建设、湿地管理体系建设等6项重点任务。依托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为济宁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技术支撑单位,对济宁市湿地现状开展了前期调研、摸底,《国际湿地城市推荐书》已填报完成并提交至国家林草局。

目前,济宁市共有南四湖国际重要湿地1处,国家级湿地公园6处,省级湿地公园18处,湿地面积约228万亩,湿地率达13.62%,湿地保护率达77 %以上。

多部门协调参与 到2021年完成湿地保护修复20万亩

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湿地环境、水环境的改善也是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基础。对湿地环境,无论是保护意识还是保护措施,都需要加强。

“湿地管理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综合工作,需多部门的协调合作才能完成。”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济宁市专门印发《济宁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工作责任分工》,明确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县区职责分工,并规定完成时限,将一部分保护成效指标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体系。由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工作方案、编制保护规划、组织湿地执法、编制申报材料等工作,协调各级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共同参与创建工作。

为做好湿地保护工作,全市将以创建国际湿地城市为契机,加强湿地建设,充分发挥湿地的多种功能和多重效益,提升城市品质;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作用的可持续性,将全市湿地纳入保护范围,重点加强城区及环城生态湿地、重要湿地、小微湿地等保护修复,每年完成湿地修复10万亩以上,形成“点线面体”相互融合、协同推进的创建格局;发挥政府在规划、政策、协调、监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湿地保护与修复的积极性,协同推进国际湿地城市共建共享。

同时,在全市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争取到2021年完成湿地保护修复面积20万亩,新建或完善小微湿地120处;南四湖国际重要湿地和南四湖自然保护区得到科学有效保护,35处市级以上湿地公园全面完成功能区划、勘界立碑工作;严格监管湿地用途,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

成立保护管理组织机构 确保湿地保护率80%以上

申报国际湿地城市,有一整套严苛的标准,如行政区域内湿地率在10%以上,湿地保护率不低于50%,仅这两个刚性指标,就让许多城市望而却步。

古运河之都的济宁市有穿过城区的运河,境内河流纵横,湖泊密布,也是山东省湿地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之一,拥有南四湖国际重要湿地1处,湿地类型省级自然保护区1处,市级以上湿地公园35处,其中微山湖国家湿地公园还是“中国10大魅力湿地”之一。这些湿地作为一个环境载体,把水体、湿地生物、湿地景观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对城市生态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优越的湿地资源,是济宁积极申报国际湿地城市的资本和底气,国际湿地城市严格的认证提名标准,是济宁湿地生态保护和整个城市向国际化迈进的目标。”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说。

针对湿地保护,济宁专门成立济宁市湿地保护协调领导小组,要求湿地面积超过6%的县区,都要成立相应的湿地管理机构,建立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和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公众参与、部门协作的政策机制,基本形成制度完善、支撑有力、主体明确、公众参与的湿地保护新机制。

另外,领导小组要求各县区对近年来湿地被侵占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加强退耕、退池,还湖、还林、还湿,有效增加湿地面积,采取湿地植被重建、污染控制、清理淤泥、生态补水、增殖放流等措施,逐步改善湿地生态环境;采取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保护形式,改善和提升全市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基础设施,使全市湿地面积保持稳定增长,湿地率达15%以上,湿地保护率80%以上。

美的不仅是风景 宣传教育不可或缺

碧波荡漾的湖面,翩然灵动的候鸟,清香怡人的芦苇荡,碧绿葱茏的林荫……在湿地,风景固然重要,宣传教育亦不可缺。

“在对现有湿地生态系统进行严格保护的基础上,济宁积极开展湿地科普宣教工作,这也是湿地保护最急切、最需要、最基础的第一道工序。”据济宁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提升市民生态保护意识,积极鼓励完善济宁市湿地保护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湿地保护科普宣教活动。

如今,全市各处湿地公园分别立足自身优势和特点,在湿地保护宣传科普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游客接待中心辟出场地建设了湿地宣教中心。例如,高新区蓼河湿地公园设置了寓教于乐的济宁市森林与湿地生态科普馆;金乡金水湖和曲阜孔子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有高标准现代化湿地科普宣教馆;微山湖国家湿地公园建立微山湖湿地科学研究院,利用动植物标本、模型和现代化科普宣教片等展示了湿地文化。

在重要时间和节假点,策划组织相关活动,动员全市市民共同参与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引导志愿者成立观鸟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在普及知识、宣传保护自然资源的同时,提升市民的生态文明意识。

“在规定时间里完成15项国际湿地城市认证提名指标,岂止是任重道远,更须众志成城。”济宁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建设国际湿地城市,全市上下步履铿锵,从未懈怠。对摘获国际湿地这块金字招牌,济宁市志在必得。

捕鱼归来 宁志浩 摄

鸟瞰南四湖孟楼湿地 郭刚 摄

蓝天白云话湿地 张六一 摄

——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共建生态美丽济宁

敬爱的市民朋友: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地球三大重要生态系统,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蓄洪水、控制土壤侵蚀、补充地下水、美化环境、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安全、防灾减灾、减缓气候变化、维持碳循环等极为重要的生态功能,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发源地之一,因此也被誉为“地球之肾”、“天然水库”和“天然物种库”。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指出:“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提出了“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生态理念。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改善我市城乡湿地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大森林和湿地生态环境治理力度,在成功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后,于2018年10月底,决定启动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并相继出台印发了《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际湿地城市的实施意见》(济政字〔2019〕35号)。

《意见》提出创建国际湿地城市任务目标:至2021年,完成湿地保护修复面积20万亩,新建或完善小微湿地120处;南四湖国际重要湿地和南四湖自然保护区得到科学有效保护;35处市级以上湿地公园全面完成功能区划、勘界立碑工作;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得到有效改善和提升,全市湿地面积保持稳定增长,湿地率达15%以上,湿地保护率80%以上。要严格湿地用途监管,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确保国际湿地城市顺利创建成功。

“国际湿地城市”是由国际湿地公约组织评估认证,代表了一个城市的最高生态成就,是目前国际上在城市湿地生态保护方面规格高、分量重、含金量足的一个荣誉,是一块国际生态招牌。创建国际湿地城市是一项全民性工作,每位市民都有责任、有义务,都应该支持、应当参与,希望全市人民积极行动起来,为创建国际湿地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为此,特发出倡议如下:

一、树立湿地生态保护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山东省湿地保护办法》和《济宁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办法,充分认识建设国际湿地城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树立湿地生态保护意识,自觉投入到湿地保护的行列中来。

二、加强湿地知识交流学习。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媒体等手段,交流学习湿地科学知识,走进自然,深入了解湿地生物多样性物种种类,认识湿地的生态价值功能和作用。广大市民朋友要自觉爱护湿地里的每一种生物、珍惜每一寸水土,保护动物,爱护植被,珍惜水源。

三、积极参与湿地宣传活动。积极参加“世界湿地日”、“爱鸟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和“植树节”等各类宣传活动;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队伍;积极参加湿地摄影、鸟类摄影比赛,湿地科普知识竞赛等活动。通过参加活动,感受湿地风光魅力,陶冶净化自身心灵。

四、摒弃湿地资源破坏行为。不随意开(围)垦湿地,不在湿地范围内放牧、捕捞;不随意填埋、排干湿地或者擅自改变湿地用途;不在湿地范围挖砂、取土、开矿;不向湿地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不乱倒生活、建筑垃圾;不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不采挖野生植物或者猎捕野生动物;要倡导餐桌文明,不食用野生动物。

保护湿地功在当代、惠及千秋。我们坚信,通过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参与,我们的天会更蓝,水会更绿,生活幸福指数会更高!

济宁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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