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30日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
接受吴霁雯辞去济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