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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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

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邹自资规告字〔2019〕7号

经邹城市人民政府批准,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7月23日到济宁市国土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218.59.158.87:8089/GTJY_JN/)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7月23日到济宁市国土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218.59.158.87:8089/GTJY_JN/)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07月23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济宁市国土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218.59.158.87:8089/GTJY_JN/)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9P7号地块:2019年7月16日8时30分至2019年7月25日9时05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根据规划设计条件和民政部门要求,该宗地需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的配建要求详见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和民政部门复函意见,受让人应在挂牌成交后持成交确认书于5个工作日内与民政部门签订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合同(合同草本详见宗地文件附件),再行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三)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及附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方式向我局咨询。对网上挂牌出让交易系统操作遇到的疑难问题请及时与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分中心联系。本次挂牌宗地均为现状出让,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挂牌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四)未尽事宜,详见济宁市国土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218.59.158.87:8089/GTJY_JN/)。

(五)由于系统原因,本公告不能直接原文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中国土地市场网所示土地出让公告内容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邹城市金山大道666号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王先生、牛先生

联系电话:

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利用管理科:0537-5357996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分中心:0537-5317989

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26日

宗地编号:2019P7宗地总面积:20116平方米宗地坐落:唐村镇驻地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30绿地率(%):大于或等于30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35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898万元现状土地条件:宗地内为“现状”,宗地外“五通”(通路、电、讯、上水、下水)起始价:898万元加价幅度:40.23万元挂牌开始时间:2019年7月16日8时30分挂牌截止时间:2019年7月25日9时05分备注:该宗土地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宗地规划用途为居住可兼容商业,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2500平方米,应布置在用地南侧且应设置在地上,商业使用年限40年,居住使用年限70年。其他具体详见邹城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宗地规划设计条件(编号:邹规中心复函[2019]027号)

2019-06-27 邹自资规告字〔2019〕7号 1 1 济宁日报 content_1921.html 1 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