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郝明雷
2019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史上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更好地推动两办《规定》的贯彻落实,记者采访了济宁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忠启。
记者:两办新《规定》颁布有什么重要意义?指导思想是什么?
胡忠启:两办新《规定》的颁布,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坚持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具体体现,聚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既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又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于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具有重要意义。
两办新《规定》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定位,强调经济责任审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新发展理念,客观评价,揭示问题,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记者: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内涵有什么新的要求?
胡忠启:两办新《规定》适应新时代干部管理监督和经济责任审计实践发展需要,准确界定经济责任内涵,明确经济责任是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对其管辖范围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管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防控重大经济风险等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
记者:各级审计委员会成立后,如何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
胡忠启:两办新《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明确将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作为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主体,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审计,对有意设置障碍、推诿拖延的,应当进行批评和通报;造成恶劣影响的,应当严肃问责追责。
记者: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什么新的变化吗?
胡忠启:《规定》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机构编制、审计、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金融监督管理等部门组成,召集人为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在同级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记者:《规定》对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是如何安排的?
胡忠启:《规定》明确细化了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制定程序,要求经济责任审计以任中审计为主。同时根据干部管理监督需要和审计资源等实际情况,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科学制定经济责任审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
记者:《规定》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有什么新要求?
胡忠启:《规定》强调,重点围绕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情况、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大经济事项作为审计内容。同时,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将民生保障和改善情况,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等列为审计内容。
记者: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履行情况的审计评价和责任界定是如何规定的?
胡忠启:《规定》强调审计评价要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坚持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在审计范围内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包括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中个人遵守廉洁从政(从业)规定等情况做出评价,并综合考虑相关问题的历史背景、决策过程、性质、后果和领导干部实际所起的作用等情况,界定其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或者领导责任。
记者:对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有什么新的要求?
胡忠启:《规定》明确各级党委政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主管部门在审计结果运用中应当履行的职责,以及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审计整改责任。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及时研究,完善有关制度并督促有关主管部门加大对审计结果的运用;干部管理监督部门要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的督促和监督检查力度,将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职考核范畴,作为日常管理监督的依据。
记者: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两办新《规定》呢?
胡忠启: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认真学习《规定》精神,准确把握审计工作新要求。认真抓好两办新《规定》的学习,采取集中培训、组织研讨以及自学等多种形式,对《规定》新理念、新精神、新要求以及新变化进行深入的学习解读,准确把握新时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新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尽责。
二是科学制定项目计划,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加强与干部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全面摸清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基本情况,结合历年审计情况,建立分行业、分领域审计对象数据库。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分类实施,以任中审计为主,确保监督关口前移。根据干部管理监督需要和审计资源等实际情况,制定经济责任审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积极拓展审计监督深度和广度,消除监督盲区,逐步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三是加强审计项目统筹,努力提升审计工作效能。积极创新审计组织方式,科学配置审计资源。严格执行审计署下发的《关于做好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平台引领作用,做好与政策跟踪、预算执行等其他类型审计项目的统筹融合和相互衔接,健全完善项目统筹领导机制和具体操作办法,积极探索融合式、“1+N”等审计组织方式,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同时,在审计项目中加强与纪检、组织人事、巡视巡查等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四是积极推进大数据审计,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做好数据基础工作,推动建立本地区各有关单位定期报送相关电子数据制度,注重大数据多维跨界思维的培养,积极探索建立以大数据为引领的审计分析平台,建立健全审计工作信息和结果共享机制。按照“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思路,深入揭示领导干部职责履行中的普遍性、典型性、倾向性问题,不断提高审计监督效能。
五是突出审计工作重点,推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把任期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管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防控重大经济风险等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情况,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纳入必审内容。从审计操作层面,完善分级次、分行业、分部门审计工作方案,规范审计边界和责任界定标准,做到审计结果报告通俗化、好运用,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作用。
六是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审计查处的问题,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单位切实加强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推进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切实整改到位。经济责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协作配合,认真履行审计结果运用职责,督促有关主管部门加大审计结果运用。市委、市政府将于近日出台《关于审计结论落实和审计结果运用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责任追究、整改落实、结果公告等结果运用制度,将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纳入干部本人档案和廉政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