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体儒 本报通讯员 杜鹏
2024年济宁市“质量月”以“加强质量支撑 共建质量强国”为主题,坚持追求、产业、监管和共享四个“质胜”,多措并举、提质增效,开展了系列活动、营造了浓厚氛围,进一步助力推动质量强市建设,切实增加了人民群众的质量获得感、满意度。
坚持追求“质胜”,引导社会追求卓越,提升质量竞争力。济宁市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质量和品牌作为核心竞争力,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积极构建“大质量”工作格局,形成了“党委政府重视质量、企业重视质量、社会各界重视质量”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质量品牌培育市级专项资金的激励作用,积极利用市级1000万质量品牌培育总额奖补资金的放大作用,引导各县市区加大质量品牌建设投入力度。全国“质量月”期间,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召开济宁市第一场“新质生产力赋能高质量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加强质量支撑 共建质量强市”情况进行公开发布,并就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全国“质量月”期间,组织开展质量强国、质量强省纲要等质量宣传活动15次,有力激发了企业和社会各界追求质量的热情。
坚持产业“质胜”,全面推动质量提升,助力企业攀登进阶。强化顶层设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质量基础设施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赋能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总体要求、实现路径以及组织保障。在加快推进农机装备、工程机械2个省级试点项目的基础上,结合济宁实际确定了金乡大蒜、渔湖农产品、盐化工等6个市级试点项目,聚焦制约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的重点、难点问题,探索推动全链条质量协同升级新路径。全国“质量月”期间,各重点产业链实施质量诊断、质量帮扶等助企惠企活动19次,惠及企业133家,培训企业质量管理人员1942人次。其中,农机装备产业链组织相关专题培训会2次,410余人参训,组织企业间观摩交流学习2次,5家链主企业、32家链员企业共同参与。
坚持监管“质胜”,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守质量安全底线。聚焦产品质量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案例警示”“交流研讨”“提醒告诫”“考试推动”等手段,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报道《产品质量法》主要内容,普及相关法律条文,全方位弘扬法制质量文化。全国“质量月”期间,共组织专题培训班55次,召开质量分析会议1次,培训监管人员948名,培训考试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1009名。扎实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摸底”活动,加强抽查检查,依法依规处置,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织就联合整治“防护网”。全市共组织摸排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生产、销售、维修单位1433家,抽查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及充电器产品193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21批次。立案查办质量违法行为案件87起,督促暂停、撤销、注销3C认证证书6家。
坚持共享“质胜”,开展质量主题宣传,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济宁市开展广泛宣传动员,在社区、市场、企业、机关等布置质量月系列海报,制作“崇德守信 品质济宁”质量主题宣传片,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报道质量活动;开展“手机变砝码,消费更放心”计量惠民服务行动、“实验室开放日”等质量开放活动,向群众普及质量知识,宣传质量成果,营造质量氛围。全国“质量月”期间,制作手册、海报、图解、视频等宣传产品7023件,累计在社区、市场、企业等场所开展宣传科普活动115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宣传覆盖人群2.48万人次,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持续输出质量安全知识1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