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乡县检察院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中,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担当作为,与政法各部门统一思想、通力合作,强力促进了金乡县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安全、稳定、健康、有序发展。
转变理念 强化职责
打造社区矫正“共赢”新格局
树立新理念,明确监督目标。坚持把“双赢多赢共赢”监督新理念贯穿于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的始终,切实转变思路,提高认识,摒弃监督者高高在上的姿态和错误站位,多次主动与县司法局就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专题座谈,充分表达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相互促进、解决问题、补齐短板、共同维护法律权威统一的共赢目标。
部门联动,完善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与司法、法院、公安等部门联系和沟通,先后召开4次专题会议,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制定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的方法和措施,及时通报社区服刑人员档案、违法违规、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确保社区矫正各部门、各环节各司其责、协调配合、多沟通多交流,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达成“双赢多赢共赢”的共识。
主动作为 精准发力
实现社区矫正“双赢”
坚持采用“半年定期巡察+月不定点抽查”的办案新模式。即:实行每半年由检察院组织,县政法委牵头联合司法局、法院、公安局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巡察和每月不定期随机抽查相结合,重点查看社区矫正人员的档案是否完善、定位手机数据是否准确及时、对重点人员进行排查谈话,并与司法局相关人员共同梳理社区矫正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三年来,对全县13个镇(街道)司法所35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全覆盖“拉网式”检察7次,抽查20余次,核查社区服刑人员档案2600人次。同时,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提出纠正意见32份,司法机关均及时落实,整改到位。
利用网络平台实行动态监督。金乡县检察院自行研发的社区矫正网上协作办案平台,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精准定位到社区矫正工作的第一线和源头,有效监督法院交付、司法入矫宣告、集中学习等环节,实现了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动态式、常态化监督。通过该平台,金乡县检察院可以实时掌握辖区社区服刑人员情况,开展网络动态跟踪监督,并可每月根据网络信息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及时了解核对每月入矫、解矫人员,随时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沟通帮教,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实时定位、跟踪监督及电话联系,发现有越界、人机分离、不按照规定擅自关机等异常情况时,能及时确定社区服刑人员所在位置及详细行踪,为加强管理、防止脱漏管提供参考依据。
延伸职能 帮教引导
推动社会治理“多赢”局面
坚持四个必谈的重点谈话机制。即未成年人必谈、入矫解矫必谈、矫正期间表现差的或涉毒刑期较长人员必谈、生活上有困难人员必谈,根据谈话掌握到的情况,及时建议司法所及相关部门调整矫正方案、增强监督教育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加大宣传,帮教效果显著。充分利用社区矫正检察室贴近群众的优势,通过多次发放资料, 播放视频、法制教育等方式,加大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宣传力度,着力扭转不良社会观念,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社区服刑人员,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近年以来,向全县社区服刑人员家属发出公开信36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开展法制集体教育13次;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3名生活困难、身患重病、无生活来源的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办理低保;对2名未成年矫正人员进行心理矫正全程跟踪,建立心理档案,定期了解思想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心理疏导。
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金乡县检察院对全县多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对其中涉黑涉恶人员,逐人进行谈话,掌握其思想动态,加强监管教育,确保不再参与涉黑涉恶犯罪活动。为“平安金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