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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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完成全省首艘“通检互认”船舶检验

本报济宁讯(记者 张静 通讯员 王超 高峰) 为进一步优化航运营商环境,助力航运企业降本增效,创新船舶检验机制和管理制度,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船舶检验通检互认,自10月1日起对持有有效检验证书的船舶,营运期间可就近向可实施通检互认的检验机构申请异地检验。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被交通运输部列为全国船舶检验通检互认受理点,山东省共2家。

10月12日上午,在任城区跃进沟作业区,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验船师顺利完成安徽籍多用途船“皖东唐96”年度检验,这是我市迎来的首艘船舶检验通检互认的外省籍船舶,标志着全国船舶检验通检互认试点工作在济宁拉开帷幕。

“我们的船原来需要赶回安徽船籍港检验,光航程就得六七天时间,实行了全国船舶‘通检互认’后,现在一天内全部流程就能完成了!”“皖东唐96”船东刘林辉说到。

据了解,“皖东唐96”船舶常年在济宁、安徽等地营运,因航期原因未能及时向船籍港检验机构申请检验,船东面临船检证书超期、无法营运的困境。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检验机构收到该船东提出的检验申请后,第一时间安排经验丰富的验船师赶赴现场开展检验,当天便完成了各项检验流程,有效解决了船舶异地检验难题,保障了船舶正常安全营运。

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作为全国船舶检验通检互认受理单位,通过“济港通”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向辖区内航运企业宣传贯彻“通检互认”政策,主动排摸长期在外地运营的济宁籍船舶和长期在济宁运营的外地籍船舶,有针对性地推动通检互认工作。该中心不断优化营运船舶“就近申请、就近检验、就近发证”的通检互认检验新模式,为船舶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船舶检验服务,助力航运企业降本提质增效,助推济宁内河航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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