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聪
202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强调,“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因此,我们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同时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优化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环境,出实招、用实劲,切实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创造良好条件。
持续抓好基层减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中央明确要求为基层减负,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精兵简政,继续把这项工作抓下去。”基层减负有没有落到实处,关键看基层权责是否清晰,是否存在“小马拉大车”的情况。只有对权责不清问题进行靶向施策、对症下药,才能真正为基层减负松绑。要通过制度化的手段明确基层权责边界,确保人按职责干、事按制度办,有效避免基层责任“超限超载”。尤其要注意规范“属地管理”职责,厘清不同层级、部门、岗位之间的职责边界,按照权责一致要求,建立健全责任清单,切不可以属地管理之名“压担子”“甩包袱”,把“属地管理”变成“责任转嫁”。要摒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陈腐观念,精简会议文件、改进文风会风,切实减少基层干部的工作负担,切不可以推动工作为由层层加码、随意加码。减负不是减责,减的是量、留的是质,减负的目的是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真正将工作重心放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上,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的质量。
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干部作为“穿针引线人”,高强度工作与高压力问责相互交织,有些干部出现了求稳怕事、不敢担当的问题。在此情况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是确保基层干部放开手脚、大展拳脚的有效举措。要对基层干部的失误错误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厘清主客观因素,对干部在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干事创业中出现的失误错误,要看问题性质、干事初衷、决策程序、导致后果和处置方式,合理划定容错界限。以“三个区分开来”为标准,系统梳理免责减责“正面清单”和追责问责“负面清单”,为基层干部“立标杆”“划红线”。坚持容纠并举、有错必纠的原则,及时纠错纠偏,力争将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帮助引导干部认清问题、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健全澄清保护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严格管理干部和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要保护作风正派、锐意进取的干部”。基层工作点多线长面广,直接面对群众,任务量大、事务繁杂,是社会治理的基础。有些基层干部由于工作性质等客观原因,在工作中被不实举报,甚至被诬告陷害,严重挫伤了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因此应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基层干部“解锁除枷”、还其清白。纪委监委部门在接到举报后要快速响应,制定详细流程展开调查,确保调查工作客观、公平、公正。对于不实举报要及时澄清,可通过当面、书面、会议、通报等形式,旗帜鲜明地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及时还原事情真相,消除不良影响。对于恶意举报或诬告行为,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狠刹乱告状、告黑状的歪风邪气,切实做到向诬告者亮剑、为干事者撑腰,持续释放祛邪扶正、激浊扬清的强烈信号。
健全激励保障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关心爱护基层干部,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要加强党内激励和关怀帮扶。”基层一线千头万绪,工作辛苦是常态,因此应对基层干部多一些理解和认同,多一些激励和关怀。要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标准,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基层干部的工资薪酬、评先树优、职务职级晋升等直接挂钩,树立起以实绩论英雄的鲜明导向,激发他们的工作动力。注重从基层一线选拔使用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使用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打破基层干部成长的“天花板”,让他们政治上有“奔头”。此外,要加强组织关怀,及时关注基层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心理和情感需求,认真倾听他们的心声、呼声,用心用情为他们提供帮助支持和精神慰藉,使他们切实感受到组织的温暖,从而更好地在基层工作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作者单位:中共济宁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