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济宁市深化创新提升打造一流营商生态实施方案》正式出台。《实施方案》聚焦“民事无忧、企事有解”,提出要对标全国最优标准和最佳实践,在优化提升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四个维度”上下功夫、求突破,着力打造“近悦远来、宜居宜业”一流营商生态。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近年来,我市聚焦建设全国一流营商环境目标,聚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聚焦群众办事最便捷、企业诉求快解决,全面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营商环境便利度、经营主体满意度位居全省第一方阵。当然,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部署要求,我市制定出台了《实施方案》。
“欲致鱼者先通水,欲致鸟者先树木。”当前,营商环境已成为衡量地区发展潜力和吸引力的关键标尺。根据《实施方案》,打造“近悦远来、宜居宜业”一流营商生态,要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迭代升级,推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提升利企便民服务效能,优化提升规范便利的政务环境。要聚焦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持续优化配置要素资源,打造人才集聚新高地,打好要素保障“组合拳”,助力企业发展壮大,优化提升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要聚焦法治护航经营主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更好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多元化解争端纠纷,实现法治护航企业安心发展、放心投资,优化提升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要聚焦增强群众和企业的归属感、获得感,加大包容普惠创新力度,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提升城市竞争力和吸引力,优化提升和谐包容的人文环境。
抓落实、求实效,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关键。打造“近悦远来、宜居宜业”一流营商生态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统筹谋划、高位推动、一体推进,建立完善营商环境协同推进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下好营商环境建设“先手棋”,加快形成上下贯通、齐抓共管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格局。要强化督促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深化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优,持续开展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畅通监督投诉、反映意见渠道,接受企业等各方面监督,以有力监督优化营商环境。要开展政策评估,及时优化调整政策门槛,惠及更多市场主体,常态化对照先进地区,全面深入学习借鉴,建立改革任务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我市政策水平始终保持“全国可比、全省最优”。要支持改革创新,健全推进改革创新的保障机制,鼓励结合优势特点探索制度创新和先行先试,推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行至半山不停步,中流击水再出发。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生命线”工程,锚定“全国一流、全省领先”目标定位,全力推动《实施方案》落实落地,济宁必将加快形成优质资源集聚、企业投资向往、人才发展优选的营商生态体系,进一步打响“好客儒乡·宜商济宁”特色品牌,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再上一个新台阶,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创造更优环境、提供更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