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做好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台了《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提出开展乡村振兴合伙人招募工作,并于今年6月底批准我市作为全省乡村振兴合伙人招募试点地区,先行先试启动招募工作。
7月底,市人社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等8个部门共同制定出台《济宁市乡村振兴合伙人招募管理办法》,引导各类人才到乡村施展才华、实现价值,吸引、整合、调动多方资源参与乡村振兴。同时,确定泗水、汶上等县为全市乡村振兴合伙人招募工作试点县。目前,泗水县龙湾湖片区共招募乡村振兴合伙人19名,引入项目16个,落地资金5000余万元。
乡村振兴合伙人是指在现代生态农业、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流通等领域,采取资金合作、技术入股、专业服务等形式,与招募村“一对一”开展结对合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海内外企业家、创业者等各类人才。
乡村振兴合伙人条件。一是热爱“三农”工作,积极为乡村振兴事业出谋划策;二是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能够为乡村发展提供资金或技术支持;三是在区域内有一定知名度和经济实力;四是有一定优势和特长,能够帮助农民增收致富。
乡村振兴合伙人招募程序。有招募需求的行政村提出申请,乡镇的市级乡村振兴工作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市乡村振兴合伙人管理办公室集中发布招募村需求信息,拟合伙双方按照互惠互利、合作双赢原则共同协商洽谈,对合作协议签订情况进行审查,并到招募村实地考察、评估,对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进行公布。
乡村振兴合伙人有关待遇。乡村振兴合伙人可通过合同约定享有乡村和乡域内项目开发等优先权,在项目报批、土地流转、资金补助、就业创业政策支持、人才工程项目评选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一是对经认定符合双创人才集聚计划的合伙人,创业人才项目,市财政按照相应类别,给予最高50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创新人才项目,市财政按照相应类别,给予最高100万元的经费资助。二是对于合伙人开展合作项目,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且绩效评价优秀的,市财政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30万元奖励。三是在乡村振兴合作项目中,可对乡村振兴合伙人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15万元,给予全额贴息;小微企业贷款最高400万元,按基准利率50%给予贴息。
设在乡镇的市级乡村振兴工作站具体负责收集招募需求、协助招募村与合伙人签订协议、指导招募村与合伙人开展合作、负责辖区域内合伙人日常管理等。拟设站的乡镇可以逐级提出申请,经市管理办公室组织实地考察评估后,批准设立。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在总结泗水县龙湾湖示范区乡村振兴合伙人招募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在全市推广乡村振兴合伙人制度,积极推进清华大学“学生乡村振兴工作站”建设,以人才振兴助力我市乡村振兴。(济人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