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市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发布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醒全市各用人单位,进入夏季以后,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高温作业及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有效防范职业性中暑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把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关爱送到广大职工的心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