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讯(记者 杜文闻)近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有关情况。
记者获悉,近年来,市司法局为持续深化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全面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建立涉企行政检查制度,编印《济宁市涉企行政检查通用指引》,对行政检查的法律适用、事项管理、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进行详细梳理,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提供操作指南。
创新平台载体,建设济宁市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信息化“三平台”,对平台汇聚的238万条执法监管数据分区域分领域进行深入分析,形成执法队伍、执法行为、职权运行、“12345”+执法监督等多维度数据分析应用成果,监测执法运行、畅通沟通渠道、辅助科学决策。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全市聘任310名来自社会各界的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随同执法、案卷评查、专项监督等工作,推动涉企执法问题解决在基层一线。
严格执法标准规范,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发布正面典型案例41个,常态化开展反面案例警示教育,推动执法公平公正。全面落实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四张清单”,打造事前合规指导、事中柔性执法、事后信用修复三位一体的“执法+服务”监管模式,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完善招录和退出机制,切实加强全方位管理。截至目前,全市11983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在岗培训,10025人已完成常态化培训任务,完成率8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