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师范大学太白湖新区实验小学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和意识,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进程,将学校管理和事业发展全面纳入法治的轨道,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形成“1+4+1”的依法治校模式,走出一条特色法治之路。
健全1个机构,强化统筹领导。在依法治校工作中,该校建立健全了依法治校工作领导机制,成立以校委会成员为统筹管理,以教育处、教务处等各部门以点带面的依法治校工作小组,同时,制定了详尽实用的工作网格,全体师生人人参与,使得依法治校工作层层有落实、处处有保障。
落实4项措施,覆盖范围全面。学校结合实际,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建立学校行政、教育教学、安全、工会、校园环境等管理制度,促进工作常态化和制度化。教育优化,奠定首要基础。在教职工层面,鼓励教职工先学法、懂法,再带动学生学法、懂法,通过相关法治的学习,学校全体教师增强了依法执教、依法治教的自觉性。在学生层面,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队会等多种载体,全过程、全要素开展法治教育,定期组织法治教育公益讲座,使法治教育深入人心。活动创新,营造氛围高地。学校采取演讲、征文、答题等形式,开展“法在我们身边”“守法好少年”“法律知识知多少”等活动进行学习渗透,加深师生的法律意识。监督到位,加强有效管理。健全学习与考核制度,结合学校的各种活动使法治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依法管理、依法施教的能力和水平。
巩固四位一体,促进协同发展。学校聘请太白湖新区派出所副所长陈宁担任法治副校长,对该校法治工作及教育给予专业指导,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法治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