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2月09日
第01版:

《济宁市封山育林管理办法》《济宁市基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本报济宁讯(记者 胡碧源)近日,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济宁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第1场),解读《济宁市封山育林管理办法》《济宁市基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济宁市封山育林管理办法》《济宁市基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两部市政府规章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为全面做好封山育林、守护好来之不易的造林成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司法局等单位根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立足济宁市实际,经过起草、修改、论证、征求意见、审查等多个环节,以市政府令印发了《济宁市封山育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济宁市第一个封山育林管理方面的市政府规章。《办法》共20条,重点对封山育林的范围和原则、职责分工和经费来源、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以及护林员的选配和主要职责、封山育林区内禁止从事的活动和法律责任5个方面内容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济宁市基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是建立在济宁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基础上的制度创新,充分结合了我市实际,地方特色鲜明,补齐基层短板,具有较强的可行性,能够起到构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规范基层应急预案管理、指导基层应急预案编制及使用的目的。《管理办法》是国内第一部专门针对基层应急预案的政府规章,共26条,规定了基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计划、编制、审核、备案、公布、培训、宣传、演练、评估、修订、监督管理、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明确了“统一规划、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管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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