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彦彦 本报通讯员 宋宇
“土壤”足够肥沃,企业才能深入扎根,不断向上生长。2023年,济宁市市场监管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持续优化市场准入流程、创新市场监管模式、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扎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不断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助推济宁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11月,全市实有各类经营主体100.88万户,同比增长4.35%。
优服务疏堵点 市场准入更便捷
12月8日,嘉祥、鱼台两县市场监管局新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登记管理授权。至此,全市已有10家单位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外资企业登记注册县域办理便利度大幅提升。
建立市场监管、商务、外汇等多部门协同联络工作机制,组建“外企服务大使团”,实施“一对一”精准服务;建立外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重点联系机制,持续提振外商投资信心。“集成创新”提升外资企业体验感和满意度。创新开展“网上云帮办”“事项集成办”“区域协同办”“高标高质双语办”“1+N”服务等办事模式,大力推行香港非自然人投资者简化版公证认证文书电子化流转改革试点,外商来济投资更加便捷高效。
强机制重信用 市场监管更有力
市市场监管局推动10个部门单位在10个领域“揭榜挂帅”,揭榜数量、揭榜领域均列全省第一。制发《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免罚轻罚清单》,编制《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积极探索柔性监管新模式,筑牢法治保障基础。
市场主体年报“多报合一”取得新突破,截至6月30日,企业年报率达到94.60%。重点领域特种设备企业年报率实现100%,圆满完成省定任务目标。编制印发《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2023年版)》,制定“不罚轻罚”清单396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36项。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不罚轻罚案件22255件,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案件32件,减免罚款金额3300余万元,受益企业19821家。
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抽查领域、抽查事项全覆盖,加强“标签+分类”等工作指导培训,确保差异化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应用,增强监管精准性、靶向性。构建济宁市“123”信用修复机制。完善办理流程统一标准、主动告知“两书同达”以及信用修复“提醒、预警、帮扶”3步走闭环管理体系,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及时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提高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严执法保公平 市场竞争更有序
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梳理政策措施623件,清理文件2件,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规则基础更加夯实。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我市被确定为全省公平竞争审查会审试点城市,7个县市区参加全省试点。制定《济宁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政策文件,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扎实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专利导航工程,获得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资金1500万元,居全省第2位。
以“四个最严”为导向,聚焦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重点领域,完善抽调市县执法人员联动执法、交叉检查、异地执法、指定管辖工作机制,打造“市县一体”“部门协作”联动执法模式,对重点领域、执法办案薄弱的重点地区开展集中行动,加强行刑衔接,办理了一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