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民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党建统领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积极作为,全市民政事业争先进位和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济宁市民政局被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表彰为“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连续9年在全省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中获评“优秀”等次。
坚持党建统领 党的全面领导持续加强
牢记民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基本定位,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强化民政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引领保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持续筑牢政治忠诚。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要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制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济宁市民政局作为市直部门典型代表,被评为省级先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建立健全党建业务互促机制,实行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工作目标主要措施责任清单“两张清单”制度,建立“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全力打造模范机关。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模范机关建设省市县“三级联动”活动,以“九联九促”为抓手,推进“领悟·体悟·践悟”、书记抓党建创新、机关党建创新等工作,实施“党建+救助”“党建+养老”“党建+慈善”“党建+社区治理”等项目,高标准建设“一心一廊六室”民政党建服务中心,构建以市局“四心同聚·济民善政”党建品牌为引领,覆盖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的党建品牌矩阵,做到一支部一品牌、一县域一特色。全省模范机关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济宁召开,14个省直部门党建工作负责人、16市工委书记、民政局长参加会议,全面推广济宁民政模范机关建设经验做法。
锻造过硬干部队伍。实施“干部作风建设三年行动”,建立健全干部执行力档案、工作实绩台账和“三争”荣誉榜单,倡树“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营造“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的干事创业氛围。推进廉洁文化进机关,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建设“莲心室”、党性体验室、清风书画室等廉洁教育阵地,擦亮“儒韵清风·清廉民政”品牌。民政部培训中心济宁示范基地建成启用,设立全省唯一的市级民政综合执法支队,“民政执法效能长效机制建设研究”荣获全国民政系统政策理论研究三等奖。2022年以来,全市民政系统40余名个人、20个集体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其中4人获评全国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区工作先进个人。
兜牢民生底线 基本民生保障有力有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兜紧兜牢民生底线。
巩固拓展兜底脱贫成果。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系列行动,出台《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规范低保渐退期、重病重残“单人保”、就业成本扣减、救助主动告知等制度,已脱贫(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兜底保障占比达56%,低保申请评估救助机制获评全国十大社会救助创新实践成果第2名。市民政系统2人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服务保障各类困难群众。市委、市政府倍加关心困难群众衣食冷暖,建立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困儿童、困难残疾人等9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近三年大幅提高财政投入,有力保障34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其中,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924元、745元;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202元、969元,照料护理标准最高每人每月702元;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2310元、1848元、1340元。建立健全流浪乞讨人员巡查救助、寻亲返乡、源头治理等制度,残疾人“两项补贴”实现“静默认证”、免审即享。
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建立健全“大救助”体系,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全面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实现省、市、县、乡“四级贯通”。打造“济时救”社会救助品牌,对急难群众24小时内先行救助、特别紧急的2小时内即时救助,有关做法获评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督查典型经验,被省政府通报表扬。我市获评全省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实验区创建单位,“济时救”获评全省优秀社会救助品牌,曲阜市“诚信救助”获评全国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优秀案例。
深化改革创新 基层社会治理善为善治
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落实落细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部署要求,推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全市村(社区)“两委”“一肩挑”比例达到98.84%,创新推行村务公开、“四议两公开”、议事协商写实记录“三本一册”制度,村级工作规范化运转连续三年位列全省第一档次。全面推行城乡社区“一窗受理、全科服务”模式,建立“3岗18级”薪酬制度,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社区工作者达到16.2人。“五融赋能”基层治理经验被全国社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全国推广,邹城市入选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任城区、曲阜市、济宁高新区获评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实验区,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推进会在我市召开,邹城市钢山街道后八里沟村村民委员会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3个单位获评全省基层治理实验区(点)结项验收“优秀”等次。
强化社会组织培育管理。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创新“红帆领航1234”党建工作模式,创建党建示范点16处,社会组织“党建入章”率达到100%,党的组织和工作实现“两个全覆盖”。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累计投入资金6.7亿余元,受益人口达724万人次。实施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三年行动,依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5个社会组织获评山东省社会组织标杆,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获评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市社会组织公益园党总支被省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推进慈善社工事业发展。我市连续五届荣登中国城市公益慈善百强榜50强、最高排名第16位。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年募集善款由4500万元增长到4.5亿元,斩获“中华慈善奖”10项、“山东慈善奖”53项。打造孔孟之乡和谐使者社工人才品牌,在全省率先设立和谐使者工作站,全市齐鲁和谐使者42人,孔孟之乡和谐使者86人,持证社工5174人,156个乡镇(街道)实现社工站全覆盖,扶持培育了泗水县微公益、梁山县大义社工等一批社会影响广泛的社工机构。志愿者注册率、志愿服务人均时长居全省第1位。2021年以来,累计销售福利彩票23.41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7.47亿元,有力支持保障了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立足群众需求 基本社会服务提速提质
聚焦推动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取得新成效,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基本社会服务专业化、精准化水平,实现更加优化有效、均等可及。
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市政府连续8年将养老服务工作列入民生实事项目,在土地保障、资金补助、税费减免、人才队伍等方面出台扶持性政策。全市建成养老服务设施1499处,配置养老床位6.7万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高标准建成集呼叫服务、养老咨询、服务监管等为一体的市、县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发布《济宁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与山东健康集团在养老产业方面开展战略合作。我市被确定为第二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全省养老服务领域“综合监管一件事”重点改革试点,“文化养老”获评全国改革优秀案例,4个县(市、区)获评全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高标准举办了全国“一老一小”现场交流会,擦亮“孔孟之乡·孝当先”养老服务品牌。
全面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率先建立“四级书记抓未保”工作机制,市委书记、市长任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双组长”,市县未保机构、乡镇(街道)未保工作站和儿童督导员、村级儿童主任实现全覆盖。全国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现场推进会、全国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高级研修班、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护童成长”试点项目推进会、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启动仪式等重要活动在我市举办,泗水县获评全国首批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汶上县获批民政部儿童主任能力提升试点单位,济宁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荣获5项全省关爱服务困境儿童十佳。
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即将印发《济宁市地名管理办法》《济宁市城市道路命名导则》。启动主城区地名规划编制,推动地名规范命名,提高地名公共服务能力。积极开展地名文化保护工作,获评全省地名文化遗产试点、全省加强乡村地名管理工作试点单位,拍摄《守望地名》宣传片、出版同名图书,“印证济宁”地名篆刻作品在中日韩三国文化部长会议和全省旅游发展大会等重要活动中展出。鲁豫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联席会议在我市召开,保持边界地区长期平安稳定。
持续深化婚俗殡葬改革。实施加强孝老爱老推进移风易俗三年行动,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婚姻登记实现“跨省通办”和全流程免费,“婚育户”一件事集成办理,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创新婚姻文化礼仪活动,建立特邀颁证制度,推广现代中式婚礼,曲阜市新中式婚礼受邀参加了全省婚俗礼仪展演,在尼山世界文明论坛期间备受中外观摩嘉宾好评,获评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地区。全面实施遗体接运、冷藏、火化和骨灰寄存四项基本殡葬费用减免政策,嘉祥县逝者身后事“零跑腿”服务被中国标准化协会评为业内全国首个团体标准。建成乡村级公益性安葬设施610处,红白理事会实现村(居)全覆盖。